【行业资讯】12月有哪些税收新政会影响我们?
【行业资讯】12月有哪些税收新政会影响我们?
日期:2016.12.05 来源:每日税讯
C级纳税人无需增值税发票认证
为强化纳税服务,努力为纳税人带来流程更优、环节更简办税体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公告明确,2016年12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增值税发票使用按纳税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明确税务总局将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重点税源企业预缴所得税要附报会计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7号),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应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附报本级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附报的其他纳税资料,而境外成员企业可暂不附报。
申请预约定价安排要按新规办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进一步完善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预约定价申请门槛、定价谈签程序等内容。预约定价安排对企业至关重要,它是预先解决税务争议,提高税收确定性的有效途径之一,特别是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能够预先解决不同税收管辖权之间的税收争议,从而有效避免双重征税。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文件印发)第六章同时废止。该公告施行前税务机关未接受正式申请的预约定价安排,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广东省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
日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公告要求,纳税人在不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广东省国税系统通过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不受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该措施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经济、规范的办税服务。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福建在全省(不含厦门)推行实名办税
日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布《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公告通知,办税人员首次进行现场实名信息采集时,如果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诚信纳税承诺书。如果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诚信纳税承诺书。如果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诚信纳税承诺书。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省(不含厦门)范围内推行。
附办税日历
▲纳税人在15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纳税人在12日前,申报缴纳资源税。
▲在30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月1日到12月31日,申报缴纳2016年度车船税。
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上述申报日期仅供参考。
来源:每日税讯